委托人:韩女士(原告)
对方当事人:牛先生(被告)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经过
2021年春节期间,原告与被告经朋友介绍相识,经短暂恋爱,原告与比自己大13岁的被告于2021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原告系初婚,被告系二婚。
同年12月,双方生育一子,时年1岁9个月。婚后被告携与前妻的婚生子(时年12岁)与原告母子共同租住在成都市青羊区。
因原被告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尚未足够了解对方的性格便草率结婚,导致婚后常因各种家庭琐事频繁激烈争执,彼此也早有离婚念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据原告叙述,被告的姐姐性格十分强势,时常与其母亲对原被告的婚姻生活指手画脚。在原告与被告结婚第一天,被告的姐姐就要求原告将自己的收入交给其70多岁的母亲打理,且自婚生子出生后,被告并未肩负丈夫与父亲的责任,不履行家庭义务、不照顾孩子,还会在支付房租等经济支出时,故意提高房租报价向原告索要钱款。
婚生子尚在襁褓之中时,原告因刚生产完并未工作,暂时没有收入,用被告的亲属卡买了3罐奶粉,事后被告经常以此找茬辱骂原告、与原告发生争执,原告无奈之下只能带着孩子回娘家,而被告的姐姐与母亲非但没有从中调解,反而唆使被告让其尽快离婚,称原告不配嫁给被告。
因感情修补无望,2023年9月中旬,原告向被告提出协商离婚事宜,但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协议。随后被告携与前妻婚生子不告而别,并带走了原告购买的金手表、黄金貔貅等价值4万余元的财物;其次,被告以离婚条件为由,要求原告将其个人经营的花店转让给被告,被告向原告支付3万元补偿款,并要求原告在离婚后必须向其支付与前妻婚生子的抚养费、独自抚养双方的婚生子,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
为了达成离婚目的,原告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为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委托人诉求
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判令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止。
律师名片
律师:田丁方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法顾、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评价:
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律师:冯攀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客户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处理
评价:
冯律师系锦湛律师所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协助指导老师参与过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协助指导老师为客户提供更优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个客户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在工作中不但认真协助指导老师参与各类案件,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已的律师实操水平,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因丈夫的姐姐与母亲时常贬低自己,且丈夫不分担家务、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不为家庭付出,当事人对这样一地鸡毛的婚姻生活心生绝望,遂向丈夫提出离婚。谁知丈夫竟第一时间带着与前妻生的儿子跑路,还不忘顺走了当事人购买的金手表、金貔貅等贵重物品,并在不久后向其提出“想离婚可以,必须每个月打1000块作为我和前妻儿子的生活费,并且你要独自抚养我们俩生的儿子,我不会出钱,你在婚后开的花店也要给我,我愿意给你3万元补偿”的无理要求。
为了尽快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当事人在表姐的推荐下来到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律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接待律师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为当事人展示了律所办理过的多起离婚案件的胜诉案例。当事人遂决定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为其处理与被告的离婚纠纷一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依法指派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代为立案、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收交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办案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为当事人分析“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关于婚生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共同债务承担”等法律问题;并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撰写起诉状、整理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申请立案。
办案结果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联系办案律师,称父母劝告她看在孩子年幼的份上,原谅被告,经过慎重考虑,原告要求被告出具不会再犯的保证协议书,约定如若被告再犯,则婚生子抚养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婚前独立经营的第一家花店、婚后经营的第二家花店均归原告所有。
因被告认错态度良好,原告同意和好,办案律师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向法院申请撤诉。
当事人对办案律师的高度评价:
法律知识科普
Q:本案中,男方要求离婚后,由女方独自抚养婚生子,自己不承担抚养费的诉求合法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Q:本案中,男方要求女方在离婚后向其支付男方与前妻婚生子的抚养费,这一要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A: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但离婚后继父母可以自愿选择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后,支付亲生子女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但是否愿意支付继子女抚养费是完全出于自愿,如果女方不同意支付继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法院也不会判决女方支付。
结束语
离婚为什么要委托律师?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律师可为当事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调查取证 | 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对方银行账户和流水,找到对方的隐匿的资产,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财产分割;调查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有效证据、对方的真实经济状况,为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和合理的抚养费提供有力证据;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有理有据地辩驳。
规避风险 | 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提前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进行防护或规避,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或人身危险。
制定离婚方案 | 拥有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从证据材料中梳理出重点,抓住案件争议,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离婚方案。
调解谈判 | 离婚的方式不止有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也十分常见,律师会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技巧洞察事情的关键环节,找出症结所在,梳理双方的矛盾,并制定调解方案,尽力促成双方调解离婚。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在此也由衷地感谢委托人的信任与选择,带着这一份信任与支持,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着“专于法律·诚于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各位客户提供独立、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尽所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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