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作为我国由来已久的婚嫁传统习俗,从法律层面上讲是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
那么彩礼到底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律师解答
彩礼所属权的认定关键点在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线。
通常来说,如果男方是在登记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即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男方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给付彩礼,那么这笔彩礼则属于婚后赠与,若男方家在赠予时,并未明确约定彩礼只赠给女方一人,彩礼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我们律所此前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例:
我方当事人张女士与男方经朋友介绍后,确定恋爱关系半年后,男方婚前支付10万元彩礼给张女士,双方结婚4年,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男方长期待岗在家、孩子出生后的一切开销几乎由张女士一人承担等原因,时常发生激烈争吵、消耗感情。
2022年,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返还10万元彩礼,一审判决张女士返还8万彩礼。
张女士对此判决不服,二审委托我所田律师上诉,田律师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尽量达到当事人诉求,仔细整理当事人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终二审判决撤销张女士返还彩礼!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收入。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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