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平分"承诺成空?女子控诉前夫私吞房租还拒售共同房产!

2025-05-29

在当今社会,协议离婚已成为许多夫妻结束婚姻关系的常见方式。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以期减少纠纷,实现和平分手。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协议那般顺利——尤其是在涉及房产分割时,一方拖延履行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夫妻离婚时约定出售共有房产并平分售房款,但离婚后,一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卖房,甚至擅自出租房产并独占租金收益,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面对这样的拖延行为,受损一方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引言

在当今社会,协议离婚已成为许多夫妻结束婚姻关系的常见方式。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以期减少纠纷,实现和平分手。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协议那般顺利——尤其是在涉及房产分割时,一方拖延履行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夫妻离婚时约定出售共有房产并平分售房款,但离婚后,一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卖房,甚至擅自出租房产并独占租金收益,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面对这样的拖延行为,受损一方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速递

委托人:小梅(原告)

相对方:某物业公司(被告)


2020年5月,小琳与张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共同房产出售后,双方平分房款。张某以 “等孩子上小学稳定”“学区房政策可能调整”“孩子小升初” 等为由拖延。但2023年,张某私自低价挂牌房产并擅自出租。2024 年初起,张某对小琳沟通敷衍、失联甚至拉黑。小琳意识到协商无望,正式委托律所律师起草起诉状。



PART.01
案件经过

小琳与前夫张某在成都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双方110平米的共同房产择机出售,售房款扣除贷款及税费后双方各分 50%。离婚时张某提出 "等孩子上小学稳定后再处理房产",小琳念及孩子年幼,同意暂缓。2022 年 9 月孩子升入小学四年级,小琳首次提出启动卖房流程,张某却以 "学区房政策可能调整,此时出售不划算" 为由拖延,称 "再观察半年市场",小琳虽不满但选择等待。

2023 年春节,小琳父亲突发心梗急需手术费,她再次催促处理房产。张某以 "孩子即将小升初,换学区影响升学" 为由推诿,承诺 "小升初后立刻配合"。当年 7 月孩子完成小升初,小琳联系张某时,发现其已私自将房屋挂牌但报价远低于市场价,追问时张某竟称 "低价卖更快,你急用钱就别挑三拣四"。10 月小琳实地查看房屋,发现张某已与租客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租金未提及分配事宜。

2024 年初,小琳通过微信、电话沟通数十次,张某要么回复 "买家在谈",要么直接失联,3 月更将其电话拉黑。5 月小琳托共同朋友协调,张某态度强硬:"房子我住着,你要打官司随便!" 矛盾彻底激化。回顾四年间张某以孩子升学、市场波动等借口持续拖延,甚至擅自出租获益却隐瞒收益,小琳意识到协商无望,正式委托律所律师起草起诉状。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出售 110 平米房产并分割售房款(扣除贷款及税费后双方各占 50%)。

2、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支付房屋租金收益,并因擅自出租、隐瞒收益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 1092 条对其少分财产。

3、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赔偿资金占用利息(以应得房款为基数,按同期 LPR 自 2022 年 9 月起算至实际支付日)。



律师:邱浪艳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邱律师.png


-擅长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合同纠纷处理、婚姻家事。

-评价-

邱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具备精准的表达能力和缜密的思维。她工作严谨细致,跟随指导律师参与众多相关诉讼及非诉业务,凭借自身能力与专业知识,有效地辅助指导律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支持。她秉持敬业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客户尽职,同时高度重视自身品德与职业操守的培养。在执业过程中,她积极处理各类案件,并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持续提升自身的律师实践能力,从而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办案过程



律所接受小琳委托后,指派邱律师团队承办此案。首次见面时,邱律师审阅离婚协议、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据,指出需补充房产评估报告、租金流水及沟通录音。团队立即行动:指导小琳整理 2020 年至今的沟通记录,标注张某拖延卖房及擅自出租的关键节点;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 2023 年 10 月后的租金转账记录,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市值评估。针对诉讼时效,邱律师分析小琳历年催告记录,确认 2022 年 9 月、2023 年春节及 2024 年初的沟通构成时效中断,夯实法律基础。


证据收集期间,团队尝试协商调解。8 月向张某送达律师函,明确告知违约后果并附证据清单。张某以 “扣除孩子抚养费” 为由推诿,邱律师当场指出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与财产分割独立,若拖延将申请冻结相关账户。9 月中旬陪同参加法院诉前调解,张某仍以 “孩子需稳定住所” 抗辩,邱律师当庭出示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流水,指出其擅自出租并独占收益的恶意行为。调解无果后,团队立即启动财产保全,申请查封涉案房产及张某租金账户。


庭审准备阶段,团队分工明确:主办律师起草起诉状,将诉求细化为履行协议售房、分割租金收益、赔偿资金利息,每项附具体计算及法律依据;助理律师制作证据目录,按 “协议约定 - 违约行为 - 损害后果” 分组,标注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及对应法条。针对张某可能提出的 “孩子利益” 抗辩,团队提前检索同类案例,整理 “离婚协议效力优先” 的司法观点,拟定质证意见指出其行为自相矛盾,实质是滥用抚养权阻碍分割。11 月,当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送达法院时,详细的办案时间表让小琳感受到专业支持 —— 四年的纠纷在律师团队的严谨操作下,转化为逻辑严密的法律主张。




办案结果


庭审中,我方律师指出,2020 年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张某无正当理由拖延四年未履行售房约定,2023 年还擅自出租房屋并独占 4.8 万元租金,违反《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定。提交的评估报告显示房产市值 180 万元,扣除贷款 35 万元、税费 12 万元,原告应分 66.5 万元;租金收益属共同财产,原告有权分割 2.4 万元。同时强调,被告以 "孩子利益" 为由拖延,却在出租房屋时改变孩子居住环境,隐瞒租金收益构成恶意处置共同财产,应酌情少分财产。


被告张某称拖延售房是为保障孩子小升初学区稳定,出租房屋的租金用于孩子开销,但未提供支出凭证。还提出原告未足额支付抚养费,要求从售房款中抵扣,并称部分租金用于还贷,却无还款记录佐证。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无证据证明拖延行为符合协议变更条件。其以"孩子利益"为由的抗辩不成立,因涉案房屋自2023年10月起已实际出租,孩子居住状态早已改变。租金收益被告未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抚养,擅自处置违反平等处理原则。抚养费抵扣属另一法律关系,被告可另行主张。结合证据,认定被告恶意拖延并隐瞒收益,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对其酌情少分租金收益。


2025 年 3 月,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 30 日内配合启动售房程序,售房款扣除贷款及税费后,原告分 55%、被告分 45%;二、被告 15 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收益的 60%(2.88 万元);三、被告以原告应得房款为基数,按 2024 年 3 月 LPR(3.45%)支付 2022 年 9 月起的资金占用利息。



律师提醒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务必重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严谨性。本案中,双方虽约定共同房产出售后分割价款,但因未明确具体履行期限与操作方式,给一方拖延履行留下空间。建议在协议中清晰约定财产处置的时间节点(如 “离婚后一年内完成出售”)、价款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避免使用 “协商处理”“适时解决” 等模糊表述。即便出于情感考量暂时让步,也应通过补充协议明确后续履行步骤,切勿因 “相信对方” 而忽视书面约定的法律保障作用。


证据留存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防线。本案原告之所以能在诉讼中占据主动,得益于完整保存了离婚协议、沟通记录、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形成了连贯的证据链。现实中,许多当事人因缺乏证据意识,导致主张权利时陷入被动。建议对涉及财产分割的沟通(包括微信、短信、邮件等)进行分类存档,重要面谈可同步录音(需注意不侵犯他人隐私);对方若存在擅自处置财产行为(如出租、抵押),应及时留存合同、转账记录等凭证,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等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当对方出现违约迹象时,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止损。本案被告以 “孩子利益” 为借口拖延五年,原告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律师启动诉讼,最终通过财产保全、庭审举证等程序实现权益。实践中,若发现对方有拖延履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诉讼时效(如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为三年)及维权途径。通过发送律师函、申请诉前保全等措施,既能对对方形成法律威慑,也能防止证据灭失或财产转移。记住,法律程序的专业性体现在细节把控中,及时借助法律力量,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ARTICLES OF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被告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售房义务,构成违约。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本案中,被告擅自出租房屋产生的租金收益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法院认定被告恶意拖延售房并隐瞒租金收益,据此对其酌情少分财产。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告在被告违约后及时提起诉讼,未超过法定时效。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

欢迎随时留言私信

或直接拨打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7323024209


关注我们

图片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详细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号

(地铁1号线高新站C口)


图片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孟某与刘某、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孟某与刘某、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孟付会被告刘勇与被告刘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董开

2021-07-21

【合同纠纷】甲方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24万元,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为原告全额追回工程款并主张利息!

【合同纠纷】甲方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24万元,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为原告全额追回工程款并主张利息!

2024-06-05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2024-07-26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7-01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6-27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06-26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