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黄女士(原告)
对方当事人:**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告)
案件类型:服务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
2022年3月30日,因产后身材走样的原告希望能通过健身重塑好身材,遂以14800元的价格在被告处购买了30节健身私教课,双方签订《**健身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3年11月9日,约定该私教课程需在有限期内使用,不得转让、不退款、仅限本人本店使用。
2022年4月,原告在被告处体验健身私教课时,健身教练多次对其身材进行言语侮辱,原告对此感到不适,遂与该健身教练进行沟通,却被健身教练以“我这人说话就是比较直,你别介意”为由否认言语侮辱并拒绝道歉。
原告认为健身教练并未尊重其人格尊严,并且原告本身就因为产后体重一直未曾下降而存在“身材焦虑”,其购买健身私教课的初衷也是希望能在专业健身教练的指导下恢复健康的体型,而健身教练却对原告的身材评头论足,反而加深了原告的焦虑情绪。
原告基于上述情况,萌生了退费的念头,遂与被告负责人协商,被告提出了“更换健身教练”、“原告将课程转卖给朋友或健身房的其他会员”等解决方案,原告均不同意,双方就退费相关事宜无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办卡费用。
委托人诉求
退还办卡费14800元。
律师名片
律师:陈鹏举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
评价:
陈律师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相关法律服务,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在企业政企法律顾问、建设工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当事人在自行与被告负责人进行协商后,表达了想要退费的诉求,但被告一直推脱称无法退费,只能更换健身教练或当事人自行将会员卡转卖,并在当事人表达健身教练的语言攻击对其精神状态造成伤害时,被告负责人非但没有安抚作为消费者的当事人的情绪,反而嘲笑当事人“大题小做”。
双方谈崩后,当事人意识到需要一些强硬手段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决定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被告向其退款的目的。
当事人通过地图APP等搜索引擎,检索离住所最近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并进行初步考察,通过对比法律咨询服务质量、收费标准以及律师专业水平等各方面因素,当事人决定委托收费透明、具有同类型案件处理经验的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告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依法指派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办案律师为达到当事人诉求,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做了笔录,仔细整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研读当事人与被告签订的《**健身服务协议》,为其分析、解释相关法律问题,并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在案件开庭审理前联系被告负责人进行协商。
办案结果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与被告负责人进行协商,被告最终同意全额退还办卡费14800元,我方当事人在收到退款后撤诉。
法律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束语
健身房退费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1)起诉,走司法程序;(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求助,健身机构属于个体工商户,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登记管理;(3)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4)12315线上投诉;(5)报警,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等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在此也由衷地感谢委托人的信任与选择,带着这一份信任与支持,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着“专于法律·诚于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各位客户提供独立、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尽所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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