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科普】12岁“双非”男童被内地母亲遗弃在香港,其母涉嫌违法被香港警方拘捕!

2023-08-01


什么是“双非”儿童? 


“双非”儿童是指父母均为大陆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孩子。

 

根据香港法例,“双非”儿童享有香港居住权,属香港永久居民,并享有终生免费医疗及十二年免费教育,特区护照在全球135个国家和地区免签证等权益

 

相关条例推动了内地孕妇赴港产子潮爆发,内地人赴港产子数目逐年增加,最高峰多达35000人/年,此现象不仅对香港的产科及初生婴儿深切治疗服务造成沉重负担,并且回流的“双非”儿童也给香港教育体系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直到201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行“零双非”政策之后,“双非”及“单非”婴儿的出生数字才呈现逐年递减趋势。

 

而近日,香港发生的一起跨境遗弃儿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2岁“双非”男童被内地母亲跨境遗弃

7月18日,被遗弃的“双非”男童与母亲自江西南昌乘坐高铁抵达香港;

 

7月21日早上,其母亲带着男孩来到香港广华医院进行登记,向医生表示:孩子有腹泻、咳嗽的症状,将孩子留在医院内接受检查后,其母亲独自离开;

 

7月21日中午12点左右,男孩告诉医院护士,自己被母亲遗弃,护士报警

 

7月29日,在香港警方与内地警方的协作下,遗弃男孩的母亲在取得签证后,再次乘坐高铁抵达香港,被警方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拘捕

 

7月31日,该案件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被告毋需答辩,裁判官将案押后至9月11日再讯,以待索取法律意见。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现金保释,并须交出旅游证件,并每星期2次到警署报到,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同时批准控方就被告及男童个人资料的匿名令申请。

 

目前,香港社会福利署表示,男童已入驻屯门儿童医院,健康良好情绪稳定。


(来源:香港《經濟導報》、南京日报)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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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事件中,其母亲的行为涉嫌构成遗弃罪,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我国刑法规定,父母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决方案


有社会人士表示,这类跨境遗弃儿童事件一旦成功,相关儿童交由社福机构照顾,可能会有更多人仿效遗弃行为,不仅会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而且可能会引起更多社会问题,因此应当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此类现象,依法处置此类事件,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目前,香港警方正在跟进调查事件,如果香港警方能够向内地提供足够证据,内地检方就能够以“遗弃罪”对遗弃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通过该案件引起更多人对家庭价值观念与对待子女方式的思考,督促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保护每个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遗弃儿童事件再次发生。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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