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胜诉】索赔295万!采购万台空调被指控伪造项目低价交易,我方律师团队两次出庭力挽狂澜,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4-11-15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引言

在商业交易的复杂环境里,各方都肩负着各自应尽的责任,常常会出现一些复杂且棘手的情况。当一方怀疑对方为促成交易合作而故意虚构某些项目环节时,一个关键问题便浮出水面:事先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否有权停止履行呢?同时为达成交易虚构项目的一方行为又是否构成侵权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建筑公司及唐先生(被告)

相对方:**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原告)


**建筑公司及唐先生被卷入一场虚假项目交易,涉及多个被告。在这起交易中,**建筑公司公司等被指虚构**工程项目,以该项目名义向**家居科技公司订购大量空调,还涉及复杂的第三方垫资、合同签订等环节。后项目被发现是假的,**家居科技公司交易产生损失,将**建筑公司公司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PART.01
案件经过

2023年3月**建筑公司的员工小宋告知**空调公司的员工,声称公司分包了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打算向**空调公司订购一万余套特定型号的空调。为了顺利达成订购合作,小宋和自称是该项目 “项目经理” 的小杜向 ** 空调公司展示了《总包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公示信息》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同时也告知对方此项目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随后,**空调公司与小宋确定好了空调采购的详细内容。**空调公司坚持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而建筑公司法人唐先生虽知晓这一交易,可公司资金不足并未实缴出资20235 月在第三方供应链公司提供垫资的情况下,供应链公司与建筑公司、小宋签订了《委托采购合同》,同一天供应链公司又与** 空调公司签订了《空调采购与安装合同》。

20237月,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先行发货 550 台空调。但之后小杜和小宋既未向空调公司提供安装计划,也不允许其参与安装,更不让其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空调公司的员工由此产生怀疑,便前往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结果发现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都是伪造的。于是** 空调公司停止了剩余空调的交付,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之后,**空调公司将**建筑公司、小宋、小杜以及**供应链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 空调公司控诉各方共同虚构工程项目,以项目的名义低价订购空调,目的是骗取货源,进而将空调倒卖以获取利益,并且称这种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空调公司要求多方共同赔偿其履行该交易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货物运输、装卸、仓储费用、订立合同的差旅费、业务费等共计 30 万;诉讼产生的费用30万;采购空调的资金及利息35万;商誉受损费用 200万,总计约295万余元。

收到法院传票后,建筑公司的唐先生多次与对方进行协商,但都未能达成一致。在向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黄律师咨询之后,唐先生决定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唐先生表示自己仅仅是知晓这一交易,对于项目信息所知甚少,只是将公司资质交给了小宋用于签订合同,对于这份合同签订的背景情况并不了解。同时《空调采购与安装合同》是因为空调公司违约停止交付而解除的,所以**建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也不存在欺诈行为。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请求



代理律师:黄岚、冯攀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黄岚.png


-擅长领域-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刑事辩护、投融资及并购、婚姻家庭



-评价-

经济法硕士,拥有专业的行业知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为-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从业12年期间,曾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多年独立刑事辩护的经验,尤其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及相关法律服务,企业合规,企业刑事风控,合同法务及商事法务,民商事仲裁、诉讼。


冯攀.jpg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客户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处理


-评价-

冯律师系锦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协助指导老师参与过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协助指导老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个客户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在工作中不但认真协助指导老师参与各类案件,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律师实操水平,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办案过程


在接到唐先生的委托后,黄律师和冯律师迅速组建专案小组介入此案。黄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在详细了解整个案情后,首先对原告的起诉书进行了深入剖析与团队成员一起仔细研究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书材料。


针对案件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黄律师制定了详细的代理策略。她凭借专业经验以及对法条的熟知,迅速判断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整个案件分析的核心依据。要想成功为唐先生辩护,必须从这四个构成要件入手,打破对方的指控逻辑。


在准备辩护材料的过程中,团队小组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冯律师充分发挥其文笔流畅、逻辑清晰的优势,协助黄岚律师梳理证据链条。她们仔细分析了每个环节中各方的行为,从最初的项目介绍、文件展示、合同签订,到后来空调发货、安装问题以及项目造假的发现和合同履行的中断。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梳理,黄律师和冯律师发现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虽然存在项目被虚构的证据,但此前相关判决已明确案涉货物的使用情况与供应链公司和空调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关。这一发现成为了整个辩护策略的重要支撑点。


在两次庭审过程中,黄律师和冯律师表现出色。黄律师凭借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法庭辩论技巧,主导了整个辩护过程。她准确地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从专业的法律视角出发,有条不紊地阐述案件要点。冯律师则在旁协助,及时提供补充信息和论据,确保辩护过程无懈可击。面对对方指控唐先生虚构工程项目、骗取货源并倒卖获利,律师团队以辩证思维进行了有力反驳。黄律师强调唐先生无侵权行为和主观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且未实施欺诈,对合同签订背景一无所知,要求唐先生及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黄律师和冯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辩护观点清晰、论据充分,让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有了更精准的理解。

办案结果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方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仔细梳理了每一个细节和证据,精心准备了详实的辩护材料。她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专业的法律视角出发,准确地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向法官清晰地展示了空调公司违约在先以及其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唐先生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得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有侵权行为,二是有损害事实,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四是侵权人有过错。(我方提交的代理词中清晰指出被法官采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虽然证据指向小宋存在虚构项目的情况,然而在此案之前的相关判决已经清晰地认定了一个重要事实:案涉货物是否被用于指定项目,与供应链公司和空调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无关联。基于这一前提,从法律和合同的角度来看,即便项目是虚构的,空调公司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违反合同和协议停止供货。实际上,空调公司自行停止供货的行为才是导致损失产生的直接原因,这一结果与项目是否虚构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空调公司败诉,其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并且诉讼费和保全费均由空调公司自行承担。这一胜诉结果对于唐先生而言意义重大,成功帮助他免除了指控,避免了高达 200 多万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唐先生以及 ** 建筑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ARTICLES OF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 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侵权人实施了加害行为;

(2)有损害事实,被侵权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4)侵权人有过错。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

欢迎随时留言私信

或直接拨打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7323024209


关注我们

图片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详细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号

(地铁1号线高新站C口)


图片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