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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阿说先生(劳动者)
对方当事人:安徽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人单位)
事实和理由:

2022年7月22日,当事人在上班期间受伤,被用人单位紧急送医。
当事人因挤压伤致左手开放伤、疼痛伴活动受限4小时余,经专科检查后显示:手掌侧见一横贯上口,长度约为10cm,伴有出血、污染,边缘不规则,骨与软组织外露,手背侧见4处不规则小伤口等。
当事人的伤情经临床检查被诊断为:手部指屈肌和肌腱损伤,手部指伸肌和肌腱损伤,指神经损伤等。
当事人于2022年7月24日接受“左手血管神经肌腱探查清创术”;
2022年7月29日接受“左手屈肌腱探查术+清创VSD术左手血管神经肌腱探查清创术”。
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垫付。
后经安徽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当事人的左手功能丧失评分为10分,被评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2022年7月30日,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工伤纠纷律师前往合肥市,与用人单位就当事人的工伤赔偿款进行谈判。
委托人诉求:
争取更高额度的工伤赔偿款。
办案律师团队:

律师:丁涛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犯罪、民商纠纷、商事仲裁、债权债务
评价:
丁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办理过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对公司法律事务,特别是破产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深受当事人好评。
接受委托之后,我方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尽量达到当事人诉求,仔细整理当事人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
解决方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具体到本案中,当事人在工作期间因公负伤,被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符合以上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相关法律条例。
办案结果:
我方代理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委托之后,立即从成都动身,前往合肥市与用人单位“安徽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谈判,按照当事人的诉求,最终达成用人单位赔付工伤赔偿款80000元的一致意见。
我方代理律师在办案工程中,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并积极寻找一切能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论点和证据,并且全程跟踪案件进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并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与对方进行谈判,对方最初提出的一次性工伤赔偿方案为5万元,经过我方代理律师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努力下,最终达到上调赔偿款的办案成果。
当事人对办案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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