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好朋友合伙开公司居然演变为借贷纠纷?锦湛律所助力维权!

2024-09-27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引言

在商业合伙中,资金的投入与回报是合作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然而,当合伙公司遭遇亏损,原本的出资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时,合伙关系可能会迅速恶化。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履行其出资承诺,而是通过借款的方式暂时填补了资金缺口,那么在公司亏损时,这笔款项的性质和返还问题可能会引发纠纷。



案情速递


委托人:黄先生(原告)

对方:杨先生(被告)


黄先生与杨先生是朋友关系,双方于20204月协商合伙开设**有限公司,杨先生因资金不足,向黄先生借款10作为其出资。公司成立后,由于业务不佳,持续亏损后经黄先生多次催讨,杨先生一直未归还借款。



PART.01
案件经过

黄先生与杨先生是朋友关系,双方于2022年4月协商合伙开设**有限公司,约定黄先生出资20万元,杨先生出资10万元。然而,杨先生因资金不足,向黄先生借款10万元作为其出资并打下欠条。

2022年5月8日,黄先生与杨先生合伙的**公司成立,黄先生与杨先生签订合伙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出资比例和金额。杨先生因无法出资,向黄先生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借款的返还条件。

20226月至8月期间,杨先生通过支付并报销的方式,实际上为公司支出了约十万左右的费用,但公司业务并未有起色,持续亏损

202298日,杨先生向黄先生出具借条,确认借款事实,并约定了返还条件。后黄先生要求杨先生返还借款,杨先生一直拖延未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决定委托锦湛律所的专业律师代理维权,追回借款。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对方返还借款10万元及其利息损失赔偿

2、请求判决对方承担所有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代理律师:冯攀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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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客户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处理


-评价-

冯律师系锦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协助指导老师参与过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协助指导老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个客户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在工作中不但认真协助指导老师参与各类案件,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律师实操水平,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办案经过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掌握,分析了黄先生与杨先生之间的合伙协议和借条。基于对合同法和民法典的深入理解,律师迅速制定了诉讼策略,明确了诉讼请求和可能的法律依据。


冯律师指导黄先生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伙协议、借条、支付凭证等。同时,为了确保黄先生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冯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杨先生的相关资产。


在庭审过程中,冯律师以其清晰的逻辑和出色的表达能力,有力地陈述了黄先生的立场,并针对对方的可能辩解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应对。


办案结果


经我方律师提交各种完备的证据材料,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请求,判决对方支付10万元及利息损失赔偿,对方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条链接
ARTICLES OF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六百六十七条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 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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