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退贷款中介费 | 当事人委托中介贷款29.5万元,被收取高额中介费,经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协商,中介费砍半

2024-07-05

合同纠纷

Q:找中介办理银行贷款,认为中介费过高,可以要求减少或拒绝支付中介费吗?

A:如果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


Q:向中介支付居间服务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诈骗罪|案例分享


01|事实和理由

2024年6月22日,萧先生委托贷款中介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机构平台贷款,双方签订《收费协议》,协议载明贷款中介协助萧先生办理银行贷款295000元,萧先生需向贷款中介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30000元。


协议签订后,萧先生按约向贷款中介支付了居间服务费30000元。


2024年6月23日,在查询银行贷款到账信息的过程中,萧先生发现贷款中介为其办理的贷款其实是用其自身的信用额度,认为自身被骗,遂于2024年6月24日联系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与贷款中介进行协商。


02|当事人诉求

希望协商退还中介费。



04|律师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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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05|办案结果


经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与贷款中介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贷款中介向当事人退还15000元居间服务费,当事人收到退款后同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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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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