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申领信用卡后逾期,被银行起诉要求还款12万余元,经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免除当事人的还款责任!

2023-12-22

委托人:蔡先生(申请人)

对方当事人:**银行成都分行(被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20年12月,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称申请人(原审被告)在向被申请人处办理信用卡时,在《信用卡申请表》上手书:“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则”。且“申请人”在申请表一栏签名捺印予以确认。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载明:“除本合约另有规定,甲方非现金透支交易从交易记账日至乙方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止为免息还款期……甲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乙方计入甲方信用卡账户,信用卡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年化利率约为19.9%)……乙方收到甲方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1)逾期1至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2)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嗣后,申请人激活信用卡进行使用,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至2020年12月,被申请人称申请人已逾期13期未还款,尚欠被申请人本金99799.6元、利息23675.96元,遂将其起诉,要求申请人清偿所述款项。


由于申请人未对该诉讼引起重视,缺席庭审,亦未提交证据,原审法院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例,判决: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申请人返还信用卡欠款本金99799.6元并支付透支利息23675.96元,案件受理费1385元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委托人诉求:

(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

(2)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办案律师:

律师:周巧云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商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合同起草及审查、建设工程


评价:

周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娴熟的办案技巧,知识面广,法学功底扎实,业务全面,实际应用能力很强,有较多的成功案例,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接受委托之后,我方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尽量达到当事人诉求,仔细整理当事人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


解决方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受申请人蔡先生本人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依法指派周巧云律师为其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周律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在周律师的建议下,申请人前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与指印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可以认定涉案信用卡并非申请人本人申请,且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申请人”预留其配偶信息与申请人真实配偶信息不一致,并非同一人


信用卡申请材料中所留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与申请人真实工作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不一致,足以证明申请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而被申请人在未核实办卡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工作信息及婚姻登记信息的情况下为冒用者办理信用卡,属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存在严重过错,后果应由冒用者及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综上,申请人请求法院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对该答辩意见予以认可。


办案结果:

法院根据我方代理律师的答辩意见及提交的相关证据,经审理后判定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领用了案涉信用卡,与申请人建立借贷民事法律关系,故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承担偿还信用卡欠款等相关费用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综上所述,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

(2)一审案件受理费1385元、再审案件受理费2770元,均由被申请人负担。


在办案过程中,我方代理律师积极寻找一切能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论点与证据,并且全程跟踪案件进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帮助委托人免除还款责任


委托人对办案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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